东安县财政局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
2013-12-31 10:03:0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财政局 | 编辑:东安 | 作者:佚名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296

  根据财政部财监〔2013〕8号、省财政厅湘财监〔2013〕2号《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、湘财教〔2013〕10号《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依据《会计法》和《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我县从6月初至9月底对县教育系统和公用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。现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告,以加大公众的监督力度:

  一、检查单位

  (一)教育行业

  1、义务教育:白牙市一小、石期市中心小学、都塘中学(和谐学校)、芦洪市中学、白牙市三小、白牙市中学

  2、职业教育:县职业中专

  (二)公用事业

  东安县自来水公司(国有企业)

  二、检查结果:

  检查结果表明:各单位能够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企业会计制度》及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》等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,会计工作逐步提高。经费保障进一步增强、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减少、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、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、民主理财进一步加强、电算会计得到普遍推行。

  但检查也发现,个别单位反映的会计信息不真实,会计核算和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:一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,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稽核制度。二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。有的单位存在会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现象;有的单位收支记账不够规范;三是会计信息反映真实性不够。有的单位往来账款核算不清,造成资产不实;有的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够规范,存在手续不全及未登记明细账或台帐。四是城乡教育结构不合理,职业教育举步维艰,学生人数逐年减少。五是预算编制不细化,县级财政的预算编制草案只编制到教育局,由教育局再细化到各学校,教育局成了“二传手”,预算执行随意性大。六是票据管理不够完备。有的单位票据未专人管理,存在未按规定领购、使用、核销等违规问题。

 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,我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,责成被查单位调整账务、完善制度、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等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东安县财政局

 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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